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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祭有十伦〕铺筵设同几,为依神也;诏祝于室,而出于祊,此交神明之道也。君迎牲而不迎尸,别嫌也。尸在庙门外,则疑于臣,在庙中则全于君;君在庙门外则疑于君,入庙门则全于臣、全于子。是故,不出者,明君臣之义也。夫祭之道,孙为王父尸。所使为尸者,于祭者子行也;父北面而事之,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。此父子之伦也。尸饮五,君洗玉爵献卿;尸饮七,以瑶爵献大夫;尸饮九,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,皆以齿。明尊卑之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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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张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和之而和,弹之而成声,作而曰:“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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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武帝時,荀勖為中書監,和嶠為令。故事,監、令由來共車。嶠性雅正,常疾勖諂諛。後公車來,嶠便登,正向前坐,不復容勖。勖方更覓車,然後得去。監、令各給車自此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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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淮作關中都督,甚得民情,亦屢有戰庸。淮妻,太尉王淩之妹,坐淩事當並誅。使者徵攝甚急,淮使戒裝,克日當發。州府文武及百姓勸淮舉兵,淮不許。至期,遣妻,百姓號泣追呼者數萬人。行數十裏,淮乃命左右追夫人還,於是文武奔馳,如徇身首之急。既至,淮與宣帝書曰:“五子哀戀,思念其母,其母既亡,則無五子。五子若殞,亦復無淮。”宣帝乃表,特原淮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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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經少貧苦,仕至二千石,母語之曰:“汝本寒家子,仕至二千石,此可以止乎!”經不能用。為尚書,助魏,不忠於晉,被收。涕泣辭母曰:“不從母敕,以至今日!”母都無戚容,語之曰:“為子則孝,為臣則忠。有孝有忠,何負吾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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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南郡小兒時,與諸從兄弟各養鵝共鬥。南郡鵝每不如,甚以為忿。迺夜往鵝欄閑,取諸兄弟鵝悉殺之。既曉,家人鹹以驚駭,雲是變怪,以白車騎。車騎曰:“無所致怪,當是南郡戲耳!”問,果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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