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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顾终年
韓康伯數歲,家酷貧,至大寒,止得襦。母殷夫人自成之,令康伯捉熨鬥,謂康伯曰:“且箸襦,尋作復(巾軍)。”兒雲:“已足,不須復(巾軍)也。”母問其故?答曰:“火在熨鬥中而柄熱,今既箸襦,下亦當暖,故不須耳。”母甚異之,知為國器。
落念三秋
郗公大聚歛,有錢數千萬。嘉賓意甚不同,常朝旦問訊。郗家法:子弟不坐。因倚語移時,遂及財貨事。郗公曰:“汝正當欲得吾錢耳!”迺開庫壹日,令任意用。郗公始正謂損數百萬許。嘉賓遂壹日乞與親友,周旋略盡。郗公聞之,驚怪不能已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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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文見田稻不識,問是何草?左右答是稻。簡文還,三日不出,雲:“寧有賴其末,而不識其本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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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小人溺于水,君子溺于口,大人溺于民,皆在其所亵也。夫水近于人而溺人,德易狎而难亲也,易以溺人;口费而烦,易出难悔,易以溺人;夫民闭于人,而有鄙心,可敬不可慢,易以溺人。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。《太甲》曰:‘毋越厥命以自覆也;若虞机张,往省括于厥度则释。’《兑命》曰:‘惟口起羞,惟甲胄起兵,惟衣裳在笥,惟干戈省厥躬。’《太甲》曰:‘天作孽,可违也;自作孽,不可以逭。’《尹吉》曰:‘惟尹躬天,见于西邑;夏自周有终,相亦惟终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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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服者,所从亡则已。属从者,所从虽没也服。妾从女君而出,则不为女君之子服。礼不王不禘。世子不降妻之父母;其为妻也,与大夫之适子同。父为士,子为天子诸侯,则祭以天子诸侯,其尸服以士服。父为天子诸侯,子为士,祭以士,其尸服以士服。妇当丧而出,则除之。为父母丧,未练而出,则三年。既练而出,则已。未练而反,则期;既练而反,则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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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中郎在壽春敗,臨奔走,猶求玉帖鐙。太傅在軍,前後初無損益之言。爾日猶雲:“當今豈須煩此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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