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毅少龙
蘇峻亂,諸庾逃散。庾冰時為吳郡,單身奔亡,民吏皆去。唯郡卒獨以小船載冰出錢塘口,蘧篨覆之。時峻賞募覓冰,屬所在搜檢甚急。卒舍船市渚,因飲酒醉還,舞棹向船曰:“何處覓庾吳郡?此中便是。”冰大惶怖,然不敢動。監司見船小裝狹,謂卒狂醉,都不復疑。自送過浙江,寄山陰魏家,得免。後事平,冰欲報卒,適其所願。卒曰:“出自廝下,不願名器。少苦執鞭,恒患不得快飲酒。使其酒足余年畢矣,無所復須。”冰為起大舍,市奴婢,使門內有百斛酒,終其身。時謂此卒非唯有智,且亦達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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鐘會撰四本論,始畢,甚欲使嵇公壹見。置懷中,既定,畏其難,懷不敢出,於戶外遙擲,便回急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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荀慈明與汝南袁閬相見,問潁川人士,慈明先及諸兄。閬笑曰:“士但可因親舊而已乎?”慈明曰:“足下相難,依據者何經?”閬曰:“方問國士,而及諸兄,是以尤之耳。”慈明曰:“昔者祁奚內舉不失其子,外舉不失其讎,以為至公。公旦文王之詩,不論堯舜之德,而頌文武者,親親之義也。春秋之義,內其國而外諸夏。且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,不為悖德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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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孝武年十二,時冬天,晝日不箸復衣,但箸單練衫五六重,夜則累茵褥。謝公諫曰:“聖體宜令有常。陛下晝過冷,夜過熱,恐非攝養之術。”帝曰:“晝動夜靜。”謝公出嘆曰:“上理不減先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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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公欲起周子南,子南執辭愈固。庾每詣周,庾從南門入,周從後門出。庾嘗壹往奄至,周不及去,相對終日。庾從周索食,周出蔬食,庾亦強飯,極歡;並語世故,約相推引,同佐世之任。既仕,至將軍二千石,而不稱意。中宵慨然曰:“大丈夫乃為庾元規所賣!”壹嘆,遂發背而卒。
春诵夏弦
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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